从经济学角度看,保险是一种分担事故损失的财务安排;
从法律角度看,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,是一方当事人同意赔偿对方损失的一种合同安排;
从社会角度看,保险是社会经济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的“微妙稳定器”;
从风险管理的角度来看,保险是一种风险管理的方法。
保险产品本身不存在违法性,因为保险产品上市必须经过中国保监会(原中国保监会)审批并备案。
其次,保险合同是格式合同,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责任,受《合同法》和《保险法》的规范和保护。保险公司和保险代理人必须受《公司法》和《保险法》的约束,接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(原中国保监会)的监督和指导。
保险的基本功能体现为保险机制,利用收取保费的方式分担灾害事故造成的损失,以达到经济补偿的目的。分为损失分担和经济补偿两种功能。
损失分配功能:保险是一种分配损失的方法,它是基于灾害事故的偶然性和必然性的对立统一。保险机制之所以能起作用,是因为被保险人愿意支付少量一定的保险费,以换取对大额和不确定性损失的赔偿。
经济补偿功能:保险通过分担损失实现其经济补偿的目的,根据保险合同对遭受灾害事故损害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经济补偿。保险的产生和发展是为了满足赔偿灾害损失的需要。